債務重組個人自願安排(IVA) 在香港,債務重組個人誌願者安排(IVA)是法律程序 允許 那是 在金融困境及其債權人中 達到 債務重組協議。非自然的破產程序,IVA允許 個人 保留其資產和 繼續穩步 賺錢 前面 債務脅迫清算。 IVA的資格 誰 見面 下列 條件是合格的 申請 IVA: * 失敗 償還 你的債務 並償還 債務 * 鑰匙 住宅 被發現 香港 現在有 生活 為了結束 連續12個月 * 總計 責任 沒有 超過1000萬港元 * 我們有 不是 申請 IVA或破產 在過去 五年 IVA過程 整個過程 IVA涉及